银行预授权是什么意思(预授权业务的法律性质)
预授权业务的法律性质
预授权业务涉及三方主体— — 持卡人、银行、特约商户,三者之间形成三种相互独立的民事法关系,即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关系、银行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关系以及持卡人与银行之间的关系。预授权业务操作环节清晰,但深入探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却不难发现,每一民事法律关系,除双方民事主体之外,还存在相关第三方,使各自独立的三种法律关系因为相关第三方而彼此衔接。
持卡人与银行之间的消费信贷关系,须以特约商户的预授权确认为前提;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之间的消费交易关系,以银行担保为基础;银行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结算关系,以持卡人确认消费交易为条件。从实际运作上看,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之间的交易关系,一般认为在法律上与普通的商品买卖或服务关系并无不同。使用信用卡付款,只是付款方式发生变化,但这并不能影响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。预授权业务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是银行,银行通过与特约商户及持卡人签订信用卡受理合约、信用卡领用合约来确定三方主体的权利义务。交易过程中,银行冻结持卡人金以保障特约商户的交易安全,预授权交易确认后,银行释放持卡人账户中的相应资金,完成消费交易。因此,银行的担保作用是预授权交易中的基础,其法律地位及其行为性质直接决定了预授权业务的法律关系性质。银行在预授权业务中承担的是独立担保责任,即银行在收到有效交易数据后立即付款给特约商户,属于独立于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之间原因关系之担保付款义务。这种担保付款义务是第一性的付款义务,与被担保的债务——持卡人对特约商户所负债务不具有从属性,只要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依照规定使用和受理信用卡,发卡银行就应付款,而不问持卡人与特约商户间之消费关系是否有瑕疵或其他抗辩事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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